限制性股票个人所得税问题
2020/8/24 20:42:24
什么是限制性股票?以及什么是限制性股票个人所得税呢,怎么去计算个人所得税呢?对于刚入门的股民朋友来说,大家要学习的东西还有很多。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具体讲解一下。
基本定义:财税〔2009〕5号文件规定:限制性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约定的条件,授予公司员工一定数量本公司的股票。基本上指的是获得后过一段时间达到一定条件才可以进行转让的股票。
值得注意的是,限制性股票和限售股都对股票的转让时间进行了限制,但是二者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也没有任何文件表明它们之间有什么必然联系,所以千万不要混淆。由于现在对于限售股和限制性股票都是需要经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境外为证券登记托管机构)进行登记并公示的,所以您其实不需要自己去区分哪个是限售股,哪个是限制性股票,只需要根据登记或者公示的结果判定就可以了。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
限制性股票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还是遵循市价减去成本的原则,但是对于市价的认定确有特别的规定,具体来说就是不以解禁当日市价为准,而是取了登记日市价和解禁日市价的平均数,这是个特别的规定,请务必紧记。
“应纳税所得额=(股票登记日股票市价+本批次解禁股票当日市价)÷2×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实际支付的资金总额×(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获取的限制性股票总份数)”
这个特别的规定感觉也怪怪的,理论上讲其实不进行平均、单考虑解禁日的市价更为合理,但是其实这些限制性股票的所有权在登记的时候就已经转移了,只不过这个所有权没有实际意义,到解禁日的时候才产生处置权,如果不到解禁日还有可能失去所有权,可能这也是进行平均的原因吧。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限制性股票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每一批次限制性股票解禁的日期。”这也是正常的规定,上文说过,只有到股票解禁的当天,员工才能获得完整的所有权。
再转让时的成本问题
既然股票增值权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那么再转让时股票的成本是不是也要按照平均数计算呢?
对于这一点,还没有非常确定的文件规定。财税〔2005〕35号文件规定:对于员工转让股票等有价证券取得的所得,应按现行税法和政策规定征免个人所得税。即:个人将行权后的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再行转让而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税法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依法缴纳税款。
如果证券的相关法规没有特别规定的话,再转让的成本应该就是以登记日的市场价格为准。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讲解的关于限制性股票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内容,希望小编的内容能帮助到大家。关于股市的更多知识,小编后续会陆续为大家带来,请大家持续关注股票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