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证监会批复,深交所于3月31日发布消息,将于2021年4月6日真实实施深市主板和中小板的合并。
年5月,为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分步推进创业板建设深交所在主板内设立中小板,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探路,在主板制度框架下运行,经过16年的发展,中小板上市公司总体不断发展壮大,在市值规模、业绩表现、交易特征等方面与主板趋同。
合并深交所主板和中小板是是顺应市场发展规律的自然选择,也是构建简明清晰的市场体系的内在要求。
合并之后深交所将形成以主板和创业板为格局的体系,板块结构更简洁,特色更鲜明,定位也更清晰,主板支持相对成熟的企业融资发展,做优做强,创业板主要服务于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突出三创四新。
合并工作实行两个统一,四个不变,统一业务规则,统一运行监管模式,发行上市条件不变,投资者门槛不变,交易机制不变,证券代码以及简称不变,仅仅对部分业务规则、市场产品、技术系统、发行上市安排等进行适应性调整对市场运行和投资者交易的影响较小。
中小板自设立以来所遵循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与主板总体一致,合并不涉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的实质性修订。
合并后主板发行上市条件与原中小板一致,并保持不变,发行审核安排不变。
主板、中小板交易机制和投资者门槛一致,投资者全体总体无差异,本次合并不涉及交易机制和投资者门槛的改变。
合并后,原中小板证券类别变更为“主板A股”,对应证券代码区间并入主板使用,对设计中小板相关指数的名称等做适应性调整,比如删除指数全称和简称中的“板”字,相关指数选样空间描述涉及的“中小板”变更为原中小板。不对指数编制方法做实质性变更。
[张经理_股票顾问] 发表于:20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