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基金经理3年非法获利1.1亿元,非法获利的认定与量刑
2020/10/29 9:48:59
据报道,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蒋宁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二审刑事判决书》,一桩基金公司“老鼠仓”案件随之浮出水面。案件详细经过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是相关内容介绍。
判决书显示,2010年7月到2013年8月,蒋某担任基金经理期间,将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的行业精选基金投资信息透露给其丈夫王某、其父亲蒋某某。后由丈夫某、父亲蒋某某等人利用该信息并控制使用他人证券账户,先于、同期或稍晚于行业精选基金买卖相同股票188只,累计成交金额29.96亿元,非法获利1.14亿元。
据2019年12月公布的《蒋宁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一审刑事判决书》,蒋宁供述称,在其任职期间,父亲有时会问有没有好股票,蒋宁就会向他推荐几只,有时怕他记性不好,还会把股票的名称写在纸上给他。推荐的股票有亚厦股份、金螳螂、碧水源、蓝色光标、大华股份、歌尔声学等几十只股票。
此外,蒋宁任职期间,除在家向其父亲推荐股票时丈夫王某也在场外,平时还会和王某谈论股票,主要聊一些基本面、大盘方面的事情。有时蒋宁出差回来,也会和他聊调研公司的一些情况,觉得调研公司不错时,会顺口说准备买点,但是蒋宁不会和他说其管理的基金买卖股票的具体情况。
另据蒋宁丈夫王某证言,蒋宁任职期间,在家经常和其讨论股票,说一些她自己看好的股票,说一下对个股的研究、调研情况以及看法。王某也利用这些信息进行股票交易,从中获取经济利益。王某获得行业精选基金信息的途径,一是蒋宁向其父蒋某口头或写在纸上推荐股票,二是蒋宁拿回家的基金当日持仓明细及与蒋宁交流情况,三是蒋宁去外地出差调研后与其交流的信息,其也曾跟随蒋宁去上市公司调研。
王某证实,蒋宁经常将公司的电脑和资料带回家,他都可以查看,包括她们公司基金的持仓明细,都没有回避。王某表示,想把家里的资金通过炒股的方式进行财富积累,因为蒋宁在基金公司做经理,有这个便利条件,通过这些账户挣了大约一个亿。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审理后,蒋某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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