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的退市制度是怎样的?那港股有没有退市机制?
您好,港股是一个标准的以美国股市为参照物的金融市场。欢迎咨询,祝您投资愉快!
[资深姚经理_股票顾问] 发表于:2019-3-25
您好,港股是一个标准的以美国股市为参照物的金融市场。它们的制度比中国股市公正、完善的多,而且透明度非常高。港股从来不以大欺小,从来不象中国股市那样设置极多的陷阱,从来没有政策市这种股市毒瘤,一切都按自然规律行事,当然是适者生存。这必然导致不能生存的上市公司被逐渐边缘化,以致股价会跌倒几分钱。香港股市是不支持不好的企业在股市圈钱的,一句话就是为了保护股民的权利。不用设置退市机制却一样达到了目的。
[项经理_股票顾问] 发表于:2019-2-12
(一)净资产为负值
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因前期差错追溯重述导致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其股票交易将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的,其股票将被暂停上市;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的,其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二)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或因前期差错追溯重述导致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其股票交易将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继续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其股票将被暂停上市;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其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三)年度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其股票交易将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其股票将被暂停上市;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仍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其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四)暂停上市后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
上市公司因连续亏损、净资产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或者因年度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导致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在其股票暂停上市后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首个年度报告的,其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五)股票累计成交量过低
仅发行A股的主板上市公司连续12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交易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500万股的,其A股股票将直接终止上市;仅发行B股的主板上市公司连续12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交易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的,其B股股票将直接终止上市;既发行A股又发行B股的主板上市公司连续12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交易日)同时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A股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500万股、B股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的,其A股、B股股票将直接终止上市。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出现连续12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交易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300万股的,其股票将直接终止上市。
(六)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
仅发行A股的上市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交易日)每日A股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的,其A股股票将直接终止上市;仅发行B股的上市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交易日)每日B股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的,其B股股票将直接终止上市;既发行A股又发行B股的上市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交易日)同时出现每日A股、B股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的,其A股、B股股票将直接终止上市。
(七)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不适用于主板上市公司)
中小企业板沿用“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的退市标准,但调整为“上市公司最近36个月内累计受到本所三次公开谴责的,其股票直接终止上市”,该项退市标准不适用于主板上市公司。
[颜经理_股票顾问] 发表于:2019-2-12
港股是一个标准的以美国股市为参照物的金融市场。它们的制度比中国股市公正、完善的多,而且透明度非常高。港股从来不以大欺小,从来不象中国股市那样设置极多的陷阱,从来没有政策市这种股市毒瘤,一切都按自然规律行事,当然是适者生存。必然导致不能生存的上市公司被逐渐边缘化,以致股价会跌倒几分钱。香港股市是不支持不好的企业在股市圈钱的,一句话就是为了保护股民的权利。不用设置退市机制却一样达到了目的。
[高级顾问姜_股票顾问] 发表于:2019-2-12
您好,港股是一个标准的以美国股市为参照物的金融市场。它们的制度比中国股市公正、完善的多,而且透明度非常高。港股从来不以大欺小,从来不象中国股市那样设置极多的陷阱,从来没有政策市这种股市毒瘤,一切都按自然规律行事,当然是适者生存。这必然导致不能生存的上市公司被逐渐边缘化,以致股价会跌倒几分钱。
[.张经理._股票顾问] 发表于:2019-2-12
①对比成熟市场,A股退市制度较宽泛,执行力度较弱,美股退市率约为6.24%,港股约为0.59%,A股约为0.14%,A股退市难源于制度有效性不足和退市去向单一。②退市制度不完善导致A股低成交个股不断涌现,17年至今低成交个股市场占比从10%上升至22%,随着A股机构投资者增多这一现象或成常态。③借鉴美股,A股退市制度改革需要明确化、简易化,加强市场类指标在退市中的作用,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结构,建立“梯级”转板机制。
[黄经理_股票顾问] 发表于:2019-2-13
您好,退市标准的明确,可以看作是对企业的警示,也可视为对投资者的一种教育。
现行的退市政策是三年多前实施的,截至目前,沪深两市均有被强制退市案例,不过数量较少。不久前,监管部门再次启动对退市政策的修改工作,并且发布了征求意见稿,沪深交易所也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这里有一个问题很值得研究:就是什么样的公司应该退市?显然,这是一个既容易回答,又不容易回答的问题。说容易回答,因为简单来说,凡是不符合上市要求的企业,如果已经上市了,那么就应该退市。而不容易回答的是,怎样才算不符合上市公司要求呢?譬如说,企业只要有任何违规就必须予以退市,还是违规严重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才需要退市。实践中,信息披露违规,有主观故意与疏忽之分。
显然,通常情况下不可能因为企业出现任何一种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就都必须退市,这里就会有一个尺度问题。也就是说,信息披露违规达到什么程度,才可以定性为不符合上市公司要求,必须退市。尺度太松肯定不行,太严是否一定好呢,也未必。毕竟,公司治理的头绪很多,要确保万无一失,实在并非易事。如果稍有疏忽就要退市,其结果不但是打击面太宽,而且也不利于真正保护投资者利益,还可能导致企业只求无过、不求有功的保守心态,其作用未必全然是正面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尹经理_股票顾问] 发表于:2019-2-13
退市标准的明确,可以看作是对企业的警示截至目前,沪深两市均有被强制退市案例,不过数量较少。
[证券期货陈经理_股票顾问] 发表于:2019-2-16
退市标准的明确,可以看作是对企业的警示截至目前,沪深两市均有被强制退市案例。
[小林经理_股票顾问] 发表于:2019-3-19
您好,这个退市机制都是有的,港股是不能生存的上市公司被逐渐边缘化,以致股价会跌倒几分钱,欢迎交流
[小何经理_股票顾问] 发表于:2019-11-4
您好,港股也是存在退市机制的哈,欢迎交流。
[高级顾问孙_股票顾问] 发表于:2019-11-28
您好,A股以及港股都是有退市机制的,只是要求不同。
[高级顾问郝_股票顾问] 发表于:2019-12-19
您好,港股也是有退市的机制的,欢迎交流!
[高级顾问杨_股票顾问] 发表于:2020-1-16
您好,一般的市场都是存在一定的退市机制的哈,祝您开心。
[高级顾问张_股票顾问] 发表于:2020-2-6
港股肯定是有退市机制的,祝您投资顺利。
[祝经理_股票顾问] 发表于:2020-5-26
您好,港股是一个标准的以美国股市为参照物的金融市场。它们的制度比中国股市公正、完善的多,而且透明度非常高。港股从来不以大欺小,从来不象中国股市那样设置极多的陷阱,从来没有政策市这种股市毒瘤,一切都按自然规律行事,当然是适者生存。这必然导致不能生存的上市公司被逐渐边缘化,以致股价会跌倒几分钱。香港股市是不支持不好的企业在股市圈钱的,
[邹顾问_股票顾问] 发表于:2019-2-12
港股的制度比中国股市公正、完善的多,而且透明度非常高。
[首席林经理_股票顾问] 发表于:2019-2-12
原先《股票上市规则》对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规定的主要退市标准如下:
(1)最近年度连续亏损;
(2)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3)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
(4)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5)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6)法院宣告公司破产;
(7)公司解散。
2006年11月29日发布的《中小企业板股票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特别规定》规定了专门适用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的几项退市标准:
(1)净资产为负值;
(2)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3)对外担保余额超过1亿元且占净资产的100%以上;
(4)关联方违法违规占用资金余额超过2000万元或占净资产的50%以上;
(5)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
(6)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面值;
(7)连续120个交易日内累计成交量低于300万股。
本次修订对主板、中小企业板退市标准进行改进整合,完善主板、中小企业板退市标准体系。新增及变更的退市标准如下:
(一)净资产为负值。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因前期差错追溯重述导致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其股票交易将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的,其股票将被暂停上市;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的,其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二)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或因前期差错追溯重述导致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其股票交易将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继续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其股票将被暂停上市;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其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三)年度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其股票交易将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其股票将被暂停上市;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仍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其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四)暂停上市后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市公司因连续亏损、净资产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或者因年度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导致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在其股票暂停上市后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首个年度报告的,其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五)股票累计成交量过低。仅发行A股的主板上市公司连续12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交易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500万股的,其A股股票将直接终止上市;仅发行B股的主板上市公司连续12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交易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的,其B股股票将直接终止上市;既发行A股又发行B股的主板上市公司连续12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交易日)同时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A股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500万股、B股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的,其A股、B股股票将直接终止上市。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出现连续12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交易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300万股的,其股票将直接终止上市。
(六)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仅发行A股的上市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交易日)每日A股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的,其A股股票将直接终止上市;仅发行B股的上市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交易日)每日B股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的,其B股股票将直接终止上市;既发行A股又发行B股的上市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交易日)同时出现每日A股、B股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的,其A股、B股股票将直接终止上市。
(七)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不适用于主板上市公司)中小企业板沿用“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的退市标准,但调整为“上市公司最近36个月内累计受到本所三次公开谴责的,其股票直接终止上市”,该项退市标准不适用于主板上市公司。
[雨经理_股票顾问] 发表于:2019-2-12
您好,港股有退市机制的,而且港股制度要比中国股市更加公正、完善。详细欢迎在线咨询!
[松子经理_股票顾问] 发表于:2019-2-12
你好,每个股市都有自己的退市制度的,A股相对港股美股来说还没有那么成熟。
[罗经理_股票顾问] 发表于:2019-2-12